勞資知識庫

常見問題 Q & A

勞資關係
勞資關係乃勞資雙方間之權利與義務及其有關事項的處理。勞動三法是根據團結權、團體協約權及爭議權等所謂勞動三權,分別對工會的形成、團體協商的過程和爭議行為之手段加以保障,來促進對等之勞資關係的集體勞動法制。
  「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及「勞資爭議處」等勞動三法為核心之集體勞動法,「工會法」在99年6月1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與新修正的「團體協約法」、和「勞資爭議處理法」結合,使我國集體勞動法制邁向新的時代。
  為提供上開法令相關資訊,分別提供「如何籌組工會」、「如何簽定團體協約」、「如何申請調解及相關書表」及「如何申請裁決及相關書表」等資料,以利大眾查詢及蒐集相關資料。
工資、工時
工資係勞工勞務所得之對價,且為其賴以維持生活所必需,影響勞工的權益甚鉅。又在生產技術進步及對休閒生活的重視下,縮短法定工作時間並使工作時間彈性化,已成為國際勞動立法趨勢。而我國為順應潮流及社會環境需要,逐步縮減勞工之法定工作時數,民國90年1月1日起,正常工作總時數由每週不得超過48小時,縮短為每2週不得超過84小時,自民國105年1月1日起,更縮減為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另為合理放寬工時彈性,並於91年12月25日公布施行工時彈性化修正條款,修正「2週彈性工時」、增訂「8週彈性工時」規定、簡化延長工時之要件、程序及時數規定,並放寬女性夜間工作的限制。 本區提供基本工資概念、工資認定與給付原則,以及工資墊償之程序與條件,並介紹工時制度(休息、休假、請假)與勞工出勤權益,使勞雇雙方得以瞭解本身之權利與義務。
勞動基準法適用
按勞動基準法規定,一切勞雇關係均應適用勞動基準法。但因經營型態、管理制度及工作特性等因素適用本法確有窒礙難行者,並經本部指定公告之行業或工作者,不適用之。本區提供勞動基準法簡介與適用原則、各行業(工作者)適用勞動基準法時間、勞工身分認定與工作年資疑義,使勞雇雙方得以瞭解自身之權利與義務。
勞動派遣
 勞動派遣指派遣公司與要派公司締結契約,由派遣公司供應要派單位所需人力以提供勞務。派遣公司與派遣勞工具有勞雇關係,必須負起勞動基準法上的雇主責任。要派公司對於派遣勞工,僅在勞務提供的內容上有指揮監督權,兩者間不具有勞動契約關係,例如A人力銀行供應人力至B科技公司廠區,受B指揮監督從事生產製造工作。

  社會各界關心勞動派遣的議題,主因企業過度濫用勞動派遣之情形頻傳,且勞動派遣之三方關係,不同於傳統勞雇關係,因而現行勞工法令無法充分保障派遣勞工相關權益,本部刻正積極推動派遣勞工保護法制化,立法重點就是在:1.要派單位與派遣單位負共同雇主責任;2.同工同酬等「均等對待」原則;3.合理限制勞動派遣使用之比率;4.建立派遣業者之管理機制等,以最能達到保障派遣勞工就業安全及兼顧雇主使用彈性之方向來推動立法。

  於立法完成前,本部亦陸續推動相關行政措施,包括行政指導、勞動法規教育、明確派遣及承攬定義及專案勞動檢查等,以加強保障派遣勞工權益。
勞資關係
 勞資關係乃勞資雙方間之權利與義務及其有關事項的處理。勞動三法是根據團結權、團體協約權及爭議權等所謂勞動三權,分別對工會的形成、團體協商的過程和爭議行為之手段加以保障,來促進對等之勞資關係的集體勞動法制。
  「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及「勞資爭議處」等勞動三法為核心之集體勞動法,「工會法」在99年6月1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與新修正的「團體協約法」、和「勞資爭議處理法」結合,使我國集體勞動法制邁向新的時代。
  為提供上開法令相關資訊,分別提供「如何籌組工會」、「如何簽定團體協約」、「如何申請調解及相關書表」及「如何申請裁決及相關書表」等資料,以利大眾查詢及蒐集相關資料。
失業協助
為了讓需要幫助的失業勞工朋友迅速了解政府各項協助資源並獲得完整資訊,本區提供了失業勞工可以取得的四大協助,在失業的期間,您可能會需要這些幫助。首先勞工失業時可至各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尋求協助,接受就業諮詢服務或安排參加職業訓練;另在尋職無工作收入期間,可以依規定請領就業保險失業給付,或在參加職業訓練期間領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另於請領就業保險失業給付或職訓生活津貼期間,勞工本人和隨同參加健保的眷屬,也可享有全額健保費補助。此外,失業勞工如有就學子女,亦可申請就學補助。
職業災害與補償(助)
「職業災害」一詞見諸於勞動基準法、勞工保險條例、職業安全衛生法、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等勞動法規,各法對於職業災害之認定因立法目的不同而有差異,如上下班通勤災害非屬職業安全衛生法所稱之職業災害;而在一定條件下,卻為勞動基準法或勞工保險條例所認定之職業災(傷)害。

在職業災害勞工之權益保障上,除勞動基準法及勞工保險條例另有職業災害補償與保險給付等相關規定外,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亦提供職業災害勞工生活津貼、器具補助、看護補助等失能或死亡補助。此外,勞動部並以社會復健為出發,推動職業災害勞工個案主動服務計畫,運用個案管理及資源整合的工作方式,協助職業災害勞工及支持勞工家庭度過危機困境,讓勞工能提早重返職場。

目前有關職業災害勞工的權益保障與補(協)助措施,分別規範於不同法規,為讓勞工在不幸遭受職業災害時,可於第一時間獲取有效資訊,勞動部成立一站式說明專區,協助職業災害勞工及其家屬瞭解職業災害勞工可獲得之補償、保險給付、補助或協助措施等權益,以及雇主應擔負之職業災害補償責任等義務。
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權益
從事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在歐美國家占有相當比率,近年國內由於產業型態變遷,勞務給付型態日趨多元化,部分時間工作者亦逐漸增加。為保障是類勞工之勞動權益,特訂定「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及「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勞動契約參考範本」 ,以利勞資雙方有所依循。
童工、母性保護、技術生
由於童工和懷孕的女性在體能、生理等限制,各國在勞工立法例上均予採取特別保護,我國在勞動基準法亦有相關保護規定。此外,技術生係以學習技能為目的,與事業單位間並雖僱傭關係,惟為免技術生權益受損,特別於勞動基準法中制定相關規定予以保障。本區提供童工、技術生及母性保護相關規定,使勞雇雙方均可瞭解自身的權利與義務。
國際勞動事務
在全球化、國際化的潮流之下,維護勞工利益與福祉,推動國際勞動業務,積極參與國際組織、會議及活動,增強我在國際社會之能見度,並爭取及維護我國勞工權益,向為本部施政目標之一。 此外,為使我國勞動政策與國際接軌,除促進多邊、雙邊勞動經貿議題發展、勞動事務交流之外,並將積極參與國際組織如世界貿易組織(WTO)、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等有關勞政議題活動,提升本部及非政府組織參與國際事務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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